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局要求:
1. 全球职业交易大赛仅提供交易商所在地监管公布的登记监管信息

2. 全球职业交易大赛为了客观公正,不接任何品牌类、营销类或导流类广告

3. 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在大陆境内擅自开展外汇期货交易均属非法,提高意识,谨防损失 已了解>>

新京报评论

新京报评论

(487910)个赞

(3159)篇文章

展示账户

账号 净值 余额

暂无

运城新能源车追尾事故,安全底线被“远远跨越”了吗|新京报专栏

作者: 新京报评论 | 15天前 20:19
虽然具体结果有待权威调查,但这次事故也再次提醒公众,目前的智能驾驶技术发展水平还只是起步阶段,消费者不能被营销话术误导。▲山西运城问界M7车祸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图/社交平台截图文 | 关不羽

4月26日,山西运城一辆问界M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司乘3人遇难。事故惨烈,人命关天,引发全网关注。问界M7车辆安全性能成为此次争议的焦点,自动紧急制动功能(AEB)更是成了焦点中的焦点。

自动紧急制动功能(Autonomous Emergency Braking)是一种汽车主动安全技术。其基本的工作原理是,采用雷达测出与前车或者障碍物的距离,然后利用数据分析模块将测出的距离与警报距离、安全距离进行比较,小于警报距离时就进行警报提示。而小于安全距离时,即使在驾驶员没有来得及踩制动踏板的情况下,AEB系统也会启动,使汽车自动制动,从而为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这种智能化的主动安全技术,是自动驾驶系统竞争的核心技术之一。因此,各家车企、智驾技术供应商都在营销宣传中不遗余力夸耀自家的AEB如何先进可靠。可是,真出事了,却是“无人认领”。4月26日发生的事故中,涉事车辆到底用了哪家的AEB,却成了一桩“悬案”。

据红星新闻报道,问界在一份声明中称,事发车型是入门非智驾版,未搭载华为高阶智能驾驶辅助系统,使用的博世方案。

然而,博世方面迅速否认了这一说法,在回应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经调查,涉事车辆没有搭载博世智驾系统(含AEB)。否认得很干脆,还特意点名了“含AEB”。

博世断然撇清,问界和华为均未正式表态。向来快人快语的余承东面对舆论的质疑,显得异常沉默,或许他也在等待正式调查结果。

消费者不能被营销话术误导

AEB是华为重点宣传的驾驶安全技术之一。不过,这里要替余承东澄清一个误解,他在宣传华为智驾系统的AEB技术时并没有说“遥遥领先”,他说的是“远远跨越”。

去年11月,余承东在华为智慧出行解决方案发布会上对彼时引起热议的AEB之争做出回应:“AEB能力对华为来说就是一个小case(网络流行语,指小意思),‘a pice of cake(小事一桩)’的东西,华为GOD(通用障碍物检测能力)远远跨越了普通AEB的能力……”。

然而,此次事故中的罹难者没能跨越生死线。在正式调查结果公布前,还不能断言AEB技术与此次事故之间的关系。此前问界系列发生的多起事故,都引发了对其智驾系统安全性能的质疑,但最终的结论,都是车出事和智驾系统无关。

这次事故的调查结果,还有待更权威的调查结果。但无论如何,这次事故是对公众的再次提醒,目前的智能驾驶技术发展水平还只是起步阶段。

事实上,今天实装的智能驾驶系统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动驾驶系统”,而是“辅助驾驶系统”。

我国目前执行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参照了国际通行的SAE标准,把智能驾驶系统划分为0-5级。1-2级都属于辅助驾驶,3级才达到“有条件自动驾驶”,算是摸到自动驾驶的门槛。真正的自动驾驶技术要达到4级的“高级自动驾驶”。

目前实装的智能驾驶系统均为2级。但是,在营销中,“自动驾驶”的宣传司空见惯。很多车企都热衷打“2+”的擦边球。其实,就算是“2.99”,依然是辅助驾驶。这“0.01”的差距,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余承东的“远远跨越”,并没有跨越这“0.01”。

通俗地说,即便是辅助驾驶的“天花板”,也只能解放司机的手脚,眼脑还得时刻用上。真正的自动驾驶,才能托付身心。

人机交互伦理难题待解

迈入自动驾驶门槛的最后阻力不是技术,而是伦理难题。其实,早在2017年奥迪A8的Traffic Jam Pilot(TJP)就达到了L3水平。尽管奥迪官方没有高调宣传,但是TJP仍然被视为自动驾驶技术应用的里程碑。

可是,这个当时领先的智能驾驶系统,在2020年就正式“下架”了。TJP的“有条件自动驾驶”可应用的场景条件过于苛刻,用户体验并不好,成了硬件过剩的鸡肋。那么,这家车企为什么不愿开放更多的自动驾驶场景呢?最核心的问题是人机交互的伦理难题难以解决。

辅助驾驶没有所谓“机器接管”,驾驶主体始终是人。但是,有条件的自动驾驶就存在人机交互的模糊边界。什么情况下可以人工接管,人机交接的责任主体等等,这其中所涉及复杂的伦理关系,需要对法律体系、商业保险等基础系统进行相应的调整,甚至是基础设施的改造。这些都不是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的。

实际上,围绕自动驾驶技术,还有很多争议有待解决。比如,业内早有观点认为L3只是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升级中的过渡阶段,没有大范围推广实际应用的必要。更有“技术强硬派”提出,为了简化交通系统不确定因素,在自动驾驶技术实现后立法禁止人工驾驶。

所有争议都涉及自动驾驶技术的安全底线。因此,不少车企在智能驾驶的研发和应用上都显得格外谨慎。毕竟,技术上的“远远跨越”,并不意味安全底线可以轻易“跨越”的。可是,在国内如火如荼的新能源车市场上,从辅助驾驶到自动化驾驶的关键一步,却在个别车企的营销文案里“远远跨越”了。

宣传产品时把自家的技术吹上了天,出事了却被网友质疑为“一本正经地甩锅”。技术不成熟的不堪大用,可以解释为“超出技术范围”;宣传时无所不能的智能,闯祸后秒变守不住安全底线的智障……个别车企种种夸大宣传、过度营销的做法,挂的是高科技的“羊头”,卖的是安全风险的“狗肉”,此风绝不可长。

撰稿 / 关不羽(专栏作家)编辑 / 马小龙校对 / 李立军推荐阅读:向希腊借防空系统,巴黎奥运会安保压力山大 | 京酿馆禁止大学生五一自行组团旅游,高校别“管太宽”|新京报快评地铁同站进出“限时免费”可成规定动作 | 新京报快评造谣赵雅芝去世,不能仅是“妈教育” | 新京报快评要求重判被告人,辩护人哪能如此“辩护”| 新京报快评欢迎投稿:新京报评论,欢迎读者朋友投稿。投稿邮箱:xjbpl2009@sina.com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当天报道的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点击下方公号名片,阅读更多精彩观点
用户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