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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外汇衍生品业务实需管理研究

作者: 中国货币市场 | 2020-07-11

内容提要

近年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加大,涉外企业主体套期保值、对冲风险的需求显著增强。另一方面,由于部分企业对于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认识误区,加上银行实需管理尺度掌握存在偏差,市场需求尚未得到合理、有序释放。该文从银行和企业层面探讨了当前落实实需原则的做法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便利实体企业衍生品运用,并稳步推动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创新。

近年来,外汇衍生产品是金融领域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问题。随着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加大,涉外企业主体套期保值、对冲风险的需求显著增强,外汇衍生品市场在国内前景广阔。如何在坚持“实需原则”的同时扩大外汇衍生产品供给,为企业投融资活动提供汇率风险管理指引,是兼具急迫性和挑战性的任务。

一、 国内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背景

大力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是深化金融改革的现实需要。外汇衍生品作为金融合约的一种,服务于微观经济实体,可以有效帮助涉外经济实体规避和管理风险,提高经济效率,进一步增强金融系统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国际经验表明,一国货币的即期市场和远期(掉期)市场都是汇率定价的重要市场,成熟的衍生品市场往往能有效发挥价格发现和引导作用。

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常态化为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培育土壤。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显著增强。尤其是2018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剧。运用外汇衍生产品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已成为市场主体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由于部分企业对于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认识误区,加上银行实需管理尺度掌握存在偏差,外汇衍生品市场尚未得到充分的发展。

二、落实实需原则中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层面

1.对实需交易的判定存在困难

外汇衍生产品是基于对未来趋势判断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其自身特点决定了这种业务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不同于即期外汇结售汇交易,很多涉外交易具有对冲外汇风险敞口的真实需求,但无法确定现金流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等要素。且以风险敞口来判断衍生品业务是否符合“实需交易”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监管部门、银行、企业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容易出现理解偏差。

(1)部分真实需求的业务资料难以逐笔对应。一是服务贸易项下存在长期合同与阶段性项目无法对应的情况。某些服务贸易类型的公司,他们与客户签订的是长期合同。在很多情况下,这类企业根据实际发生的服务支付相应的款项,这些内容往往不会在长期合同中提前规定,难以做到逐笔对应。二是与新兴国家的涉外交易缺乏规范的单证支持。一些走出去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公司,他们的日常结算需要支付新兴货币。由于新兴货币波动较大,他们有强烈的套期保值需求,但新兴国家的交易往往缺乏单证,因此他们无法将该类套保需求在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兑现。三是部分业务锁定汇率成本的需求先于合同的确立。涉外贸易行为决策往往与汇率波动高度相关。因此,部分业务需要在汇率价格确定的情况下再去谈出口订单,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衍生品交易需求往往先于贸易合同出现。四是部分业务凭证开具时间与业务发生时间不一致。当贸易业务发生时,外汇风险敞口已经产生,但在很多时候具体付款的金额和时间是不确定的。由于具体货款需要在设备完工后再行支付,企业往往只能拿出首期订金或预付货款的单据作为凭证。在很多银行看来,该类业务无法在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办理全额套期保值。

(2)非常规贸易背景的实需缺乏认定标准。一是由于资产负债表外汇币种错配产生的实需。这类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存在外汇币种错配,为了规避风险,他们需要进行外汇远期或期权等衍生品套保交易。但由于缺少具体的业务凭证,银行通常不予受理。二是基于止损的反向平仓实需。部分企业对于以前锁定的交易,因交易合约到期之前汇率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导致衍生品合约出现汇兑损失,希望对原业务进行反向平仓(止损)。企业认为这也是“实需”,但由于非常规贸易背景,且缺乏对应资料凭证,银行通常也不予办理。

2.部分银行为规避合规风险,落实实需原则时审核偏严

2018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的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的政策问答,强调了远期结售汇的真实交易需求背景不能简单比照即期业务的做法,须注重实质而非形式。然而,《问答》公布后,不少商业银行并未因此改变固有的背景审查流程。主要原因是在缺乏单证支持的条件下,业务部门无法找到合理的替代方案去核实企业的交易实需。在谨慎原则下,实需背景的审核仍然从严执行。这么做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违规外汇业务的发生,但也让不少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交易需求流失到了离岸外汇市场。

(二)企业层面

受限于企业对衍生品交易相关的认知水平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大部分企业未能结合自身业务模式及发展方向,合规、理性且有效地利用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

1.外汇衍生产品使用意愿低,认为有较大风险。在汇率明显波动的情况下,企业多倾向于采用即期交易方式完成结算,使用人民币结算或改变贸易结算方式等方法防范汇率风险敞口。究其原因,一是受制于企业管理者的风险认知水平,部分刚刚涉猎外汇业务的企业、传统的家族企业、民营企业或部分国企等相对保守,将精力都集中在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上,不够重视跨境经营中外汇业务的风险敞口;二是财务人员因审批程序复杂而不愿“自捆手脚”,一般企业内部办理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要求逐笔审批,审批流程长,财务部门操作成本较高;三是受制于外部审计部门及主管单位的外部检查,一旦企业叙做了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锁定外汇风险,势必会产生额外的资金管理成本,同时也不排除交割价格劣于即期价格的情况。而作为非专业人士的外部检查人员不一定理解,有时甚至会质疑企业此举的合理性,从而打压了企业正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积极性。

2.认为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成本过高且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及策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财务成本和管理成本两方面。

(1)财务成本:部分企业认为保证金高、手续费(点差)高,外汇衍生品价格较贵,认为这是“多”出来的成本,且有可能造成损失。不能正确认识套保业务的“风险中性”特性。

(2)管理成本:目前,大多数企业仍处在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摸索阶段,被动接收金融机构提供的市场信息及产品,而非主动去管理风险,更不用说建立完善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机制。在企业看来,在汇率波动强烈的时候才会面临较大的汇率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需要专业的外汇风险管理团队,其管理成本可能大于汇率风险引致的成本。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叙做业务的意愿较低,担心因缺乏市场判断而造成额外亏损。

(3)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及策略。一是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及内控制度,可能因财务管理人员或企业管理层的风险偏好不一而做出不同的决定,这种因人而异的风险管理模式不利于企业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二是部分企业因叙做外汇衍生产品需逐笔审批且审批流程较长,往往错过衍生产品最优的决策时机,使外汇衍生产品的效用降低;三是部分企业高管甚至将衍生产品盈利情况作为对财务人员的考核指标,驱使一些财务人员将外汇衍生品作为获利的工具。此举偏离了利用外汇衍生品管理风险敞口的初衷,也给企业埋下了更大的风险隐患。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信息披露,引导银行坚持改进内控管理和落实实需原则

一是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协调以及信息披露工作。建议根据我国国际收支状况等因素,适时对相关产品进行政策指导和风险提示;同时,发挥市场自律机制信息披露的作用,督促银行健全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体系,定期向投资者披露产品特性、风险状况等关键信息,增加市场透明度,从而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的权益。二是引导银行强化内部风险管理的合规意识。督促银行落实真实性审核原则,健全贯穿外汇衍生品交易全过程的风险管理制度。定期监测交易期内申请人的经营能力、信用情况和财务状况,进一步完善内部授权制度,通过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切实控制内部操作风险。三是要求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在金融产品的设计、推广以及运作的过程中,密切注意各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适时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

(二)服务微观实体经济,落细实需原则的具体要求

可采取分类管理、分步推进的方式,进一步拓展实需原则内涵。首先,可以《问答》的精神为准绳,以市场主体的实需为导向,进一步明确实需审核操作指引。组织银行同业对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业务需求场景开展具体讨论,研究统一“逐笔对应”之外的背景审核方法。从易到难、分步放开一部分“缺乏单证”的实需场景,并以案例分享的形式进行推广,由此形成统一的业务模式。其次,由于很多衍生品套期保值的业务需求提前于真实贸易需求发生,在审核背景的真实性时,应引导银行淡化事前准入管理而加强实需原则的事后审查。

(三)鼓励银行产品创新,加强客户风险教育,推广“风险中性”理念

一是鼓励、支持风险管控能力强的银行进行产品创新,着重发展差别化、个性化的外汇保值避险产品,提高产品的吸引力,满足不同主体的实际需求,积极支持客户做好外汇风险管理。二是督促银行加强对客户风险教育,引导企业从实需出发,树立风险中性、理性套保理念,正确理解外汇衍生品运用原则,合理、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四)深化外汇衍生品市场改革,适度放松实需原则门槛

曾阶段性采取与我国类似实需管理的澳大利亚和印度,都在稳定业务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壮大其外汇衍生品市场体系。我国可借鉴其成功经验,稳步适度放松实需原则。如对银行办理外汇衍生产品实施额度管理或者名单管理。具体操作时,可参照个人外汇管理改革做法,允许银行在一定额度内为客户办理自由结售汇,并侧重于事后核查;也可以考虑降低衍生品交易的审核门槛,将背景审核放在最终的交割环节,及时动态调整额度或风险类名单。以“前松后紧”的审核模式,便利企业的外汇衍生品应用,同时守好跨境资金流动的大门。此外,适时优化市场交易结构,丰富市场参与主体。通过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适当引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提高市场效率。

end

作者:王娜,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原文《银行外汇衍生品业务实需管理研究》全文将刊载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主办《中国货币市场》杂志2020.07总第2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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