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野”:管不住嘴,就让法律“掌嘴” | 新京报战“疫”观察
管不住嘴,必受其累。
▲《满汉全席》剧照
实质上,从古至今,有些人对“野味”如有执念。从先秦孟子的“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到汉朝的《淮南子》说:“越人得蚺蛇以为上肴”,到宋朝《岭外代答》中更说:“深广及溪峒人,不问鸟兽蛇虫,无不食之!”,再到《红楼梦》中租户上交的大鹿、獐子、狍子等数十种山货海味,不难看到,野味作为重要的肉类蛋白质来源,在古代饮食文化中颇有些分量。
以果子狸为例,唐朝时,人们就开始注意到果子狸的食用价值,之后一直备受推崇。陆游《醉中歌》里有一句“牛尾膏美如凝酥”指的就是果子狸,在红楼梦里也有一道著名的菜肴“风腌果子狸”。
秦少游送给苏东坡的那首题为《以莼姜法鱼糟蟹寄子瞻》的诗中,也Cue到了野生动物的名字:“鲜鲫经年渍醽醁,团脐紫蟹脂填腹。后春莼茁滑于酥,先社姜芽肥胜肉。凫卵累累何足道,饤饾盘飧亦时欲。淮南风俗事瓶罂,方法相传我旨蓄。鱼鱐蜃醢荐笾豆,山蔌溪毛例蒙录。辄送行庖当击鲜,泽居备礼无麋鹿。”
如果说,在古时,果腹问题仍未解决、养殖业不发达、山林中的野生动物也较多,打猎仍是人们获取食物的重要方式;那么到了现在,经过现代化养殖的各种家禽家畜应有尽有,完全可以满足味道和营养需求。此时再对野味念念不忘,实在是种愚昧和倒退。
广东省林业局曾进行过一次调查,广州市半数以上的人吃过野生动物,吃野生动物的原因,45.4%的人认为可以补充“营养”,37%是出于好奇,12%人是为了显富。
对不吃野味的人来说,恐怕很难理解“野味爱好者”的这些动机。论口味,野生动物膻气重、腥臭;谈营养,早有研究表明,野生和养殖的动物之间没什么差别,在一些指标上,养殖的还要更胜一筹;至于“食药同源”“以形补形”的说法,也根本没什么依据。
更别说,由于生存环境和食物来源复杂,很多野生动物都是寄生虫和病毒的宿主。有医生曾经解剖了一条蛇,从体内取出了60条的寄生虫裂头蚴,很多人最爱吃的蛇胆,是寄生虫最集中的地方。巨蜥以腐肉为生,每条身上有上百条寄生虫。而扒开穿山甲的皮,就会发现不少虫蛹。
反不反胃?怕不怕?
不排除很多人吃野味只是基于好奇。但好奇的正确姿势,是敬畏而非猎奇,是研究而非占有,是谨小慎微的“看一看”,而非简单粗暴的“尝一尝”。
吃野味的“祸”与“利”
这年头,“吃货”已成了通用式的自我标榜。但吃也当有所讲究。毕竟,管不住嘴,必受其累。
“长江三鲜”河豚、鲥鱼和刀鱼自从被端上饭桌后,就离灭绝更近一步了。遭遇同样不幸的,还有在地球上活了4000万年的穿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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