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酒后摔死幼子,该当何罪?
作者: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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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4
澎湃特约评论员 守一
这两天,网上有一段视频,让无数人不忍点开看完。
陕西宝鸡一位男子,两次抱摔幼童。一个幼小的生命,在粗鲁野蛮的男子手里,就这样被摧残虐待。事后当地警方发通报,该男子系幼童的父亲,已被刑拘。而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为视频传播广泛,可以说这就是一场众目睽睽之下的残杀。相信只要有起码的共情能力,看过视频的人都会觉得一股怒火淤积在心头,不知道该往何处发泄。这是对幼小生命的暴力残害,也是对人性底线的冒犯。
有人呼吁,像这样极端野蛮行为,就应该追究故意杀人罪,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有人谴责视频拍摄者,在那残暴行为发生的时刻,为什么还稳稳地拿着手机拍摄,而不是尽一切能力去挽救生命;也有人注意到新闻提及,孩子是犯罪嫌疑人和女友所生,进而忧虑未婚生育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这些都是很可以理解的情绪反应。触目惊心的惨剧之后,人们总是希望找到罪魁祸首,找到一个可供批判的“靶子”,修复内心被冲击的安全感堤坝。当然,这些极端案例往往存在一些偶然性,不能把极端事件中的隐患都当作普遍危险来预防。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一些普遍问题。
就这起悲剧来说,有报道提到,犯罪嫌疑人是酒后与女友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然后出现了暴力行为。也有邻居说经常听到他们吵架。能酒后做得出残暴摔孩子行为的人,会是第一次对孩子使用暴力吗?此前有没有类似的家暴现象,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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